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
为做好保健食品清理换证前期准备工作,按照国家局和省局统一部署,我局将开展保健食品产品和生产企业登记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确认范围
本次登记确认的保健食品产品和生产企业为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的证书持有人和生产企业。
二、登记确认内容
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按照省局统一制定的《保健食品产品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相关资料复印件(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卫生许可证、GMP证书),所有报送材料应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三、上报时间
各企业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将《保健食品产品信息登记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纸质版(各2套)和电子版(Excel格式)报市局保化处。
联系人:杜晓伟
电 话:66603621
E-mail:bh@jnfda.gov.cn
附件:1.保健食品产品信息登记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息登记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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