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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日期:2014-12-29 访问次数: 字体: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365娱乐游戏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29号)规定,主要职责:“拟订相关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

  2014年上半年以来,济南市食药局在省食药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深入推进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摸清监管底数工作为抓手,结合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坚持开拓创新,深化效能建设,进一步落实监管措施,提升监管能力,加强日常监管,稳步推进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职能调整过渡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更加积极的贡献。

  我们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济南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以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为目标,按照“严守底线,稳中求进,摸清底数,谋划未来”的总体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着力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食品经营者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具体工作如下:

  (一)开展2014年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飞行监督检查。

  2014年春节前夕,我局按照国务院、省和市食安办有关通知要求,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稽查支队、食品流通处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专项检查组,按照市民代表和记者的推荐和要求,随机确定备查对象,对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进行飞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现场抽取商品验证仔细核对,检查食品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有效确保了广大群众春节期间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

  (二)实施全年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

  年初,我局在巩固2013年及以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2014年济南市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问题多发、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及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环境。

  (三)开展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按照省局《山东省农村食品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目前我市仍正处于食药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在全市食药系统人员、办公场所、网络建设等多方面都不到位的背景下,克服种种困难,按照“摸清监管底数、建立台账,严把准入关口、规范经营,结合创城工作、从严整治”的整体工作思路,全面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

  (四)开展超过保质期食品专项整治监管工作。

  根据总局、省局通知要求,我局全面开展了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管专项整治工作。在制定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退货备案表的基础上,对辖区食品批发经营者进行彻查,依法对发现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严肃查处。截止到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8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9106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13个次,查处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4件,查处超过保质期食品数量9.2公斤。

  同时,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对食品检测工作的有关规定,按照工作的总体部署,不断加大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力度,在完成全市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的同时,承接了国抽、省抽涉及到济南的有关工作安排,同时通过分析济南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情况,结合省城食品市场特点,汇总比对近年来食品申诉、举报数据,以农村食品市场、城乡结合部和批发市场为重点,开展了计划性抽检、专项抽检等多次抽样检验工作。

  (五)食用明胶专项抽检工作。

  根据省食药局专项部署,我局采用委托社会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的方式,自3月10日起间开展了为期3天的流通环节销售食用明胶和食用明胶加工食品的专项抽检工作。涉及全市11个县(市、区)的37个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其中大型商超20个、集贸市场3个、商场1个、食品店2个、小商铺10个、专卖店1个)和6个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共抽取了15大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共41小类445个单品,

  (六)生肉专项抽检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流通环节肉类(生肉)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肉类产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滥用“瘦肉精”等违法行为,我局制定了《2014年济南市肉类(生肉)专项监督抽检方案》,于2014421日至25日,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了食品流通环节肉类(生肉)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涉及10各县(市)区和高新区的商场超市、社区农贸市场、农村期集、品牌专卖店及其他肉类(生肉)经营者260多户,共计抽取了339个批次,其中生猪肉292个批次,生牛肉30个批次,生羊肉17个批次。

  (七)2014年流通环节计划性抽检。

  我局按照市局2014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相关内容,仔细研究比对往年和近期抽检工作情况,结合全市食药机构改革进度不平衡的实际状况,科学拟定2014抽检方案,确定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和初级农产品抽检类别,每大类抽取33批次,共330批次,目前检测工作正在进行中。

  5月份,通过仔细研究确定文件中通报的采样地点和商品名称,结合济南市流通环节水产品销售实际,在市中、槐荫、天桥、历城等市内四区的商场超市、综合市场、农贸集市等地点,抽取了30个批次,每一批次3份样品,现场进行封装并标记“检验”、“复验”、“备检”,同时制作抽样文书,并邮寄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食品化妆品检定所,圆满完成了省局水产品执法检验抽样工作。按照《2014年上半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评价性监督抽检工作方案》(鲁食药监食流〔201494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提供了备检单位清单,合理安排路线行程,确定专人负责,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糖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蜜、饮用水等6大类预包装食品和蔬菜(芹菜)、果品(桃)、水产品(鲤鱼)、畜禽产品(猪肉)等4类初级农产品,合计120个样品,全面完成了抽样工作。

  截至日前,共出动执法人员近2万人次,检查经营者2.2万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599个次,查处食品案件15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0余份,行政约谈60户,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3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件。较好的完成了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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