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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济食药监保化〔2015〕56号
信息来源: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5-05-06 访问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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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5月6日         

   

  2015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国家总局、省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管好济南产品为重点,以科学考核为抓手,以学习贯彻新的法律法规为契机,严格日常监管,防控安全风险,提升队伍能力,保障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使用安全。

    一、以贯彻新法律法规为契机,推行标准化监管

   (一)做好宣贯,抓好落实。把宣贯新法及其配套文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突出重点,组织开展培训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做到依法监管。

   (二)落实制度,完善措施根据省局将要出台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保健食品化妆品现场核查、化妆品信用等级评定等相关制度,确定监督检查内容和标准,形成统一的监管尺度和执法标准。

   (三)清理换证,规范许可根据国家总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文号、生产企业的清理换证工作和化妆品卫生、生产许可证两证合一后的换证工作;将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对接,使用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在生产许可范围中增加保健食品剂型,在经营许可范围中增加保健食品。继续完善全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和数据库。

  (四)建立机制,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等相关制度规定;推行化妆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分类管理工作,建立保化生产企业信用档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实施济南市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定期自查制度的力度,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完善监管网络体系,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惩戒力度。

  (五)规范营销行为,提升监管效能。继续落实市局《关于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的通知》,并在监管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使其成为规范保健食品会销行为的行之有效的举措。

  二、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六)强化日常监管,抓好重点环节。市局制定2015年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印发《济南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检查规则及检查用表》、《济南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检查规则及检查用表》、《济南市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规则及检查用表》、《济南市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规则及检查用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后检查用表》。各县(市)区局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具体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托山东省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行痕迹化管理,并将监督检查录入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局年度考核内容;实施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网上备案,在备案后三个月内开展备案产品全覆盖检查,将检查完成率纳入对县(市)区局年度考核内容;认真落实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加强对企业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台帐建立、索证索票、生产加工、半成品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将企业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真正落到实处。对保化产品集中销售区域、批发企业、超市、药店、专营店等重点场所,对使用41种重点原辅料生产的高风险企业、6类易非法添加化学物质的保健食品和容易使用非法添加物质、限用物质的化妆品以及我市特色产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突出专项治理,着力解决问题。在保健食品方面,将保健食品“打四非”行动继续深化细化,对发现的问题一查到底,做到件件有结果,同时,主动出击,对“四非”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反弹反复;继续开展保健食品GMP跟踪检查,重点解决“四非”等带有行业“潜规则”的突出问题,各县(市)区要针对本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开展区域性整治,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在化妆品方面,继续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跟踪检查,在组织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安全状况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美容美发场所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同时,针对监督抽检监测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依法有效处理问题企业。

    三、以技术监管为支撑,提升检验监测水平

  (八)加强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制定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方案,对我市保化生产企业在产的所有保健食品化妆品品种实施“全覆盖”抽检;对有“前科劣迹”、投诉举报多、易被非法添加和超限量使用违禁物质的高风险品种、违法违规宣传多、使用重点原辅料的重点企业,进行高频次的不定期抽检和应急性抽检;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检;以问题为导向,将抽样按时完成率、发现问题率和问题处置率纳入对县(市)区局年度考核内容。完善检打联动和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强化检验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通过进一步增加产品抽检的频次,形成“倒逼机制”和强大的威慑力,促使企业真正严把产品质量安全关。

  (九)提高检验能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做好检验扩项、项目认证和检验机构认定工作,尽快全面承担我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任务。

  (十)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继续扩大哨点规模,搭建监测平台,完善监测体系。

  (十一)推动监管档案信息化建设。积极建立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监管系统,完善企业诚信档案,实现信息的及时共享,提高监管效能。

  四、以强化培训为切入点,提升队伍执法能力

  (十二)强化业务培训。围绕监管的形势与任务,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相关新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的培训,继续推动监管人员到 “市局保化监管实践基地”进行轮训,对基层监管人员进行生产现场核查知识、新产品注册现场核查知识、保健食品GMP核查知识、化妆品卫生规范核查知识、非特网上备案后检查知识等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业务能力。

  (十三)大力鼓励创新。鼓励各单位在监管实践中,创造新思路、新制度、新措施,将各县市区局创新的监管工作亮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适时在全市推广。

  (十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市局有关贯彻落实措施,杜绝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庸懒散”等现象,规范监管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监督

  五、以创建良好舆论氛围为重点,推进社会共治

  (十五)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广泛宣传保化消费常识和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媒体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升监管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十六)鼓励公众投诉举报。针对会议营销、互联网经营产品问题较多、群众热切关注,强化难点热点问题治理,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非法宣传或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投诉举报,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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