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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济食药监综协〔2015〕120号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督查处 发布日期:2015-09-25 访问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各有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科普行动计划(2011-2015)》,切实做好“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安全用药月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9月至10月。
  二、活动重点
  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44号),围绕改革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各项措施,进行深入解读和推广;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和高价药等常见不正确行为和认识行为进行梳理,对相关知识进行解读;宣传医药健康领域最新技术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了解,引导行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惠及公众健康;宣传贯彻执业药师有关法规条文和政策导向,树立和维护执业药师队伍形象,切实发挥执业药师药学服务作用。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我局《2015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附件1)要求,动员辖区群众积极参与总局“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开展好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宣传和“健康大讲堂”等活动。同时,认真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开展好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精心设计、有序安排好本辖区宣传活动。加强统筹策划、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保障人员和活动经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注重结合务求实效。一要注重把科普宣传与市局年度宣传结合起来;二要注重把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三要注重把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结合起来。通过丰富完善宣传思路和形式,激发广大公众热情参与,发动和引导涉药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深入开展知识普及等主题宣教活动,全面推动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三)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在开展各项活动中,切实坚持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及时报送经验总结。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注意总结成效、经验、做法,将活动总结电子版于11月3日前报市局综合协调处。“安全用药月”活动部署及开展情况列入年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联系人:张  斌    电  话:66607673
  邮  箱:jnssabjdjc@sina.com
 

  附件:1.2015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2.“全国安全用药月”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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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9月25日
 

  附件1
 

  2015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一、配合国家总局开展“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
  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要求,鼓励群众、各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以及涉药单位等积极参与第四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手机下载安装“食事药闻”竞赛版APP,或关注新浪微博“@中国食品药品监管”“@药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市场处、医疗器械处配合)
  二、组织开展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宣贯活动
  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等形式,及时将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的声音传递给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引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及时了解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改革政策和动向,调整战略发展思路,理性选择品种。(行政审批办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市场处、医疗器械处、综合协调处配合)
  三、组织开展药品应急演练
  市局与历下区局联合开展济南市Ⅱ级药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正确处置各类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锻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处置突发应急事件的能力。(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市场处、医疗器械处配合,历下区局承办)
  四、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宣传”活动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载体,进一步加大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宣传力度,使公众了解我市药品回收网点布局和激励措施,掌握合理配备家庭用药和科学储存药品的方法,提高公众对使用过期药品和随意丢弃过期药品造成危害的认识,共同防止过期药品流向社会或随意丢弃污染环境。(药品市场处牵头,综合协调处配合,各县市区局落实)
  五、举办药品生产企业开放日
  选择我市1—2家药品生产企业,邀请我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市民代表、媒体代表现场观摩药品生产流程、质量检验等过程及质量管理情况,以达到普及知识和宣传品牌企业的目的。(药品生产处牵头,综合协调处配合)
  六、举办“健康大讲堂”系列讲座和便民购药服务热线咨询活动
  在饮食用药教育基地(漱玉平民大药房西门店四楼),借助重阳节(10月2日)、全国高血压日(10月8日)、世界骨质疏松日(10月20日)等重要宣传节点,邀请市内部分知名专家通过讲座和接听热线等形式,向市民讲解疾病预防、健康养生、安全合理用药等科普知识,指导市民鉴别药品的真伪、协调稀缺药品调配等。(药品市场处牵头,综合协调处配合)
  七、利用媒体集中开展药品科普宣传
  在济南日报、济南电视台、济南广播电台开设专版专栏,宣传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科普知识,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和抽检结果。(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市场处、医疗器械处配合)
  八、开展食药安全知识公益培训
  邀请药品方面专家对济南市大中型零售药店销售人员、社会监督员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公益培训,普及安全用药知识。(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市场处配合)
  九、设置济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栏
  在零售药店设置食药科普知识宣传栏,宣传食药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投诉举报渠道,传播创食品安全城市理念口号,提升群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知晓度、关注度。(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市场处配合)
  十、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通过药品安全知识竞赛,吸引公众对药品安全知识的关注,普及安全用药常识,营造人人关注药品安全氛围,自觉抵制违法广告,提高维权意识。(综合协调处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市场处、医疗器械处提供题库及答题)

 

附件2:全国安全用药月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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