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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你点我检”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6-05-19 访问次数: 字体: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工作部署,省局将于6月份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启动全省联动的“你点我检”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510月。

二、活动步骤

(一)设置专栏,加强宣传。63日前,各市局在市局网站和官方微信开辟“你点我检”活动专栏,上传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和场所清单;宣传周期间,各市局通过市局网站和媒体面向全省消费者发布“你点我检”通告,邀请媒体对市局网站进行链接,积极发动消费者到专栏进行点击投票,也可在消费者流量大的商场超市、“快检进市场”活动现场等流通场所进行纸质问卷现场调查。宣传周活动启动日,省局将在省局网站发布宣传周“你点我检”活动公告,同时对各市专栏页面进行链接。

(二)汇总分析,组织抽检。7-8月,市局根据各自网站点击和问卷调查结果,统计本市消费者认为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中较为集中的品种和认为风险较高的消费场所,有针对性地组织抽样检验;9月对外公布检测结果,同时依法做好不合格产品的处置工作。

(三)公布信息,回应关切。8-10月,省局根据各市局统计结果,选择17市消费者认为风险较高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抽检,并公布检测结果信息,引导公众合理消费。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各市局要高度重视“你点我检”活动的实施,认真分析,制定符合本市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清单,发动媒体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

(二)省市联动,科学统筹。为更准确摸清全省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焦点和热点,活动采取省市联动机制,即各市对本市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情况进行统计并组织抽检,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省局收集各市统计结果,综合分析后,组织全省范围内的抽检,并公布抽检信息。

(三)认真组织,及时发布。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各市局要科学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抽检,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切实取得活动效果。

 

 

  联系人:郭修娟,联系电话:0531-88592583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5月16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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