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箱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监督公示>>行政处罚
?
?
2017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6)

信息来源:稽查支队 发布日期:2017-12-05 访问次数: 字体: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类别3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涉案产品控制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 备注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9号 天桥诚德堂诊所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案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当事人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天桥诚德堂诊所             1.没收违法所得582元,2.罚款1746元 2017-11-27 365娱乐游戏 主动履行2017/12/12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0 310000 2017-11-28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4号 济南神明药店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案 罚款 警告,没收违法购进药品和违法所得   当事人从不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未按照规定对购进药品检查验收,购进记录不真实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第八十四条 济南神明药店 91370105264376802T           1.警告,2.没收违法购进药品,3.没收违法所得14662.6元,3.罚款50439元 2017-11-27 365娱乐游戏 待履行2017/12/12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7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没收 0 310000 2017-11-28  
(济)食药监药罚〔2017〕03015号 济南鑫康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单位购进药品案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 警告 从无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购销药品,没有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 济南鑫康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9137010530689406XG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2.27元及违法销售的药品(详见《没收物品清单》;3、并处货值金额(800.1元)4倍的罚款3200.4元,罚没款合计3302.67元。 2017-12-5 365娱乐游戏 待履行  2017-12-20 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济南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扣押 0 370100 2017-12-5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文章纠错】
相关文章
· 2017年10月全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 (2017-11-10)
· 2017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5) (2017-10-31)
· 2017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14) (2017-10-09)
· 2017年9月全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汇总 (2017-09-30)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