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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4号:春夏之交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7-04-17 访问次数: 字体:

  春夏之交,气温逐渐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品容易腐败变质,季节性食品也将大量上市,易引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服务单位要熟悉食品安全知识,有效预防各类食源性疾病。

  一、市民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春夏之交是细菌滋生活跃期,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状。市民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尽量选择煮熟煮透的食物,慎用生菜凉菜。不要在小摊贩或流动摊点购食品,在选购食品时要注意保质期。在家中烹饪食品时,一定要烧熟煮透,剩余食品必须低温冷藏存放,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同时,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生熟食餐具要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五关”

  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卫生关、制作过程关、餐饮具消毒关,采购加工的食品原材料必须新鲜安全,从业人员须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食品加工制作、贮存场所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所有餐饮具使用前须彻底洗净消毒,加工制作食品须符合操作规范;未取得凉菜制作许可不得加工供应凉菜,不使用腐败变质、霉变生虫和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各类学校食堂严禁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严格落实留样制度。

  市民就餐过程中发现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要及时拨打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就餐结束时,主动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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