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监督大中型商超(含品牌连锁10家以上门店)落实法定义务,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以执法检查为基础、以肉菜放心为核心、以综合评价为结果、以公开发布为手段、以促进自律为目的”的大中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工作。为更好地组织开展评价,提高监督和指导效能,现将《2017年济南市大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娱乐游戏
2017年4月6日
2017年济南市大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中型商场超市公开评价检查工作主要秉承“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宗旨,按照“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确定评价单位”和“统一检查内容、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抽检品种、统一评价周期”的原则,实施食品质量、自律管理和规范经营三个方面的公开评价执法检查,根据依法采集的各类检查检测数据,对每个企业作出客观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公开向社会发布,形成食药监管与社会监督合力,充分调动大中型商场超市自觉关注食品安全的积极性,强化企业自律守法经营。
二、评价范围
公开评价的实施对象主体为济南市从事食品销售经营大中型流通企业的全部门店。
公开评价的实施机构为365娱乐游戏、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县区两级监管机构,每单位全年至少实施20家以上大中型商超(随机确定)的公开评价工作,全系统2017年完成240家以上。
三、评价时间
在2017年度内开展两次良好规范公开评价检查,时间定在5-6月和9-10月。
四、评价内容
(一)食品质量包括食品质量抽样检验、食品标识抽检、现场检查三项指标。
(二)自律管理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检查验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自查制度等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涵盖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产品追溯和召回、卫生管理、培训、管理制度和人员、记录和文件管理等食品经营全过程,以及自查制度建立及落实等三项指标。
(三)加分鼓励。公开评价企业在评价时段内,开展建立良好行为规范、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工作。
五、评价步骤
(一)统一检查
公开评价工作严格执行“双随机”“四统一”的检查原则,确保评价结果公平、公正。
1.双随机。即通过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确定被查企业的方式进行双随机检查。公开评价的检查人员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随机抽取。每次检查的对象从企业名单库各抽取一个门店进行检查。
2.统一检查内容。即对每个被检企业进行上述三个方面指标的执法检查。
3.统一检查标准。对每个被检企业的每一项执法检查统一执行同样的检查标准。检查标准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
4.统一评价周期。对有周期要求的指标,其检查工作统一在特定周期内。
5.统一抽检品种。对每个被检企业的每项执法检查,抽取相同的食品品种,同品牌规格的食品原则上不再重复抽取。
(二)综合评价
按照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对被评价单位进行逐项检查,根据不同的检查指标划定相应的分值,最后根据单项得分相加后得出总的评判分数。当场由被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和评价检查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
(三)公开发布
评价结果经被检企业确认后,将通过以下方式公开发布评价结果。
1.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于2日内在各被检企业进行公示。同时将评价结果通报被检企业总部或上级单位。
2.汇总公开评价总体情况,发布于市局网站和各新闻媒体。
3.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通报辖区食药行政管理单位,要求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检查中暴露的不足之处加强监督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自律。公开评价工作是落实经营主体责任的创新,也将企业应履行的各项法定义务等要素融合在一起,能促进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保障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督促各企业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施方法,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公开评价工作也是监管方式的创新,各县区局在实施的过程中,要合理安排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对企业的指导、执法与检测行动,努力提高工作效能。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局要充分利用公开评价活动之机,采取多种形式和方式,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力度,积极创造“人人讲安全,处处保食安”氛围,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确保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四)真查实改,务求实效。公开评价要贯彻“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的原则,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发扬“严、细、实”的作风,对待隐患和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切实履行职责。要找准问题,面对面的督促指导,确保公开评价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