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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条例”实施第一天媒体记者和社会监督员现场看成效

信息来源:综合协调督查处 发布日期:2017-06-02 访问次数: 字体:

  61日,是《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三小”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邀请我市部分媒体记者和社会监督员代表到槐荫区现场查看“三小”监管条例实施情况,并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三小”经营业户。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学忠参加活动。

  来自济南电视台、广播电台、济南日报、舜网、齐鲁晚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与部分社会监督员分别到西市场、营市街、美里湖等地实地查看了正在营业的小摊点、小餐饮和小作坊,和业户们进行了交流采访。业户们表示:条例出台前,虽然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他们这些“三小”从业者进行管理,也发过相关登记证,但因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不是“正规军”,消费者消费信心并不足。“三小”条例出台后,只要按要求申办登记证,小作坊、小餐饮可以持证上岗,食品摊点可以备案,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可以进超市销售,身份合法了,他们也有底气了。

  上午11点,在槐荫区吴家堡食药监管所,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付少柱向前来办理登记证的业户发放了辖区第一家《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现场不断有“三小”业户前来办理或更换证件。

    李学忠副主任在现场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监管部门对“三小”业户的监管有章可循,也为我们广大执法人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条例,按照山东省的三年规范提升实施方案,依法规范好“三小”的食品生产经营,同时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学忠介绍“三小”管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和济南市落实条例的相关举措

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付少柱向经营业户发出辖区第一张登记证

记者就“三小”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采访食品生产业户

 

小餐饮业户正在办理新的《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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