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闫千户店: 根据我局监督大中型商超实施良好经营规范工作安排,结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于2017年6月2日至2017年7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组织开展了对你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食品(含肉品、蔬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晓水平、诚信经营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情况函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管理合规性 1.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无法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44条食品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要求。 2.冷藏冷冻设备无日常检查痕迹和温度公示(海参销售区),不符合《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4、6.7条款关于温度控制相关要求。 3.食品仓库内过期食品与其他食品混放,未明确标示和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54条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要求。 4.部分食用农产品产地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不符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34条关于公示食用农产品信息的要求。 5.个别散装食品未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68条和《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GB 31621—2014)中6.8条款中关于散装食品销售的要求。 二、食品(含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按照《2017年第一次大中型超市评价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我局于6月20日开始分别对参与本次评价的10家商超销售食品(含肉、菜等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采取专项监督抽检的方式进行了抽样检验,在你公司抽检批次为48批次,检测项目统一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大中型商场超市放心肉菜公开评价的工作方案》(鲁食药监食二函〔2017〕27号)确定的检验项目。检测结果为: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法规知晓水平 6月29日,我局组织参与本次综合评价的10家商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法规知晓水平统一考核,考核方式为统一闭卷考试,内容为2016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的题库中随机抽取题目。共有48人参加考试,你公司5人参加,成绩分别为:81分、83分、83分、45分、80分,平均成绩为74.4分。 四、诚信经营 1.满意度调查。 我局通过网络问卷的方式,对你公司社会满意度开展了调查,调查问卷采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公开评价消费者满意度调查问卷”电子版,调查内容分“现场自制食品质量、预包装食品质量、散装食品质量、鲜活食品质量及新鲜度、蔬菜水果质量及新鲜度、卫生(含员工仪容仪表)、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结果关注度”等7个方面,调查时间为6月23日9时至6月29日9时。截止到投票结束,共收到对你公司有效投票8份,其中非常满意53.57%、满意28.57%、一般17.86%、不满意0.00%。 2.评价期间受处罚情况。 评价期间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上述检查评价情况我局将通报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请你公司对评价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要向槐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我局近日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综合评价情况。 365娱乐游戏 2017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