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 一年一度的开学季即将到来,为保障学校食堂食盐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良好食品安全环境,市盐政稽查支队、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决定深入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堂,在9月份联合进行为期一个月的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希望各学校要按照《山东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办法》(鲁食药监发〔2015〕42号)要求,认真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堂所用食盐纳入管理并积极开展自查;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堂使用工业盐及不合格食盐等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确保我市盐改过渡期食盐市场秩序稳定有序。 监督举报电话:15554160598,12331。 特此通知。 济南市盐政稽查支队 济南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