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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的通知
济食安办发〔2015〕23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28 访问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的通知》(鲁食安办发〔20153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2015年“守护舌尖安全”整治行动已经结束,元旦、春节即将到来,省市组织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既是对全年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再次推动,也是确保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落实省食安办等七部门的工作部署,精心组织,重拳出击,打出声威,以确保“清源”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重点、检打联动

  元旦、春节临近,食品销售进入供销两旺时期。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两节”饮食安全,各级各相关部门应紧紧围绕“清源行动”确定的打击重点,根据“两节”和冬季食品安全的规律特点,将监管关口前移,对整治行动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品种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发现的违法线索和问题要及时开展调查,依法进行查处。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行刑衔接、检打联动,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强力震慑食品生产经营失信丧德、违法犯罪行为。

  三、积极宣传、做好总结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媒体宣传工作,既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又要借助电视、电台、报刊、微博、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展示整治行动的决心和成效。行动结束后,各县(市)区食安办和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下步工作对策,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打击整治长效机制,并认真做好统计上报工作。其中,2016123日前,将阶段数据《全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统计表》报市食安办(附件2)226日前将“清源”行动工作总结、《全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统计表》和3-5个典型案例报市食安办。

  市食安办联系人:杨英俊,电话:66607673,电子邮箱:jnssabjdjc@sina.com

  附件:1.关于在全省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的通知

  2.全市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清源行动统计表

  

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12月25日      

   附件下载:23号附件1

             23号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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