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箱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文件>>药品
?
?
关于印发《济南市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食药监药市〔2015〕12号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1-29 访问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总局、省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自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娱乐游戏
                                                                                      2015年1月29日
济南市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的要求,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责任,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单位整治,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生产、流通、使用秩序,逐步形成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进一步消除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落实和强化巡查、检查工作制度,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日常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力度,依法查处一批制售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案件,依法查处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依法查处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
  (一)加强防控,开展自查(2月底前)。各县(市)区局要组织辖区内的中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
  1.是否建立相关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制度与职责。
  2.是否设置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管理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3.生产、经营和使用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且购销、养护及库存记录齐全。
  4.所配备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生产、经营设备是否符合使用要求。
  5.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正措施。
  (二)严格执法,集中检查(5月底前)。各县(市)区局要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立案查处。
  1.重点单位:对近2年来在药品质量公告和其他抽检中出现中药饮片质量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在省局检验能力评估中被评为“离群”或“偏离”的药品生产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以及小诊所、城乡集贸市场等,要全部进行重点检查。对其他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按不少于40%的比例进行现场检查。
  2.重点品种:对药材涨价幅度较大、产品成本较高、招标采购中标价格明显偏低的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抽样。
  3.重点检查内容:
  一是生产环节:
  (1)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购入渠道:检查是否有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是否符合规定;购入合同和发票是否与企业实际购入量和使用量相符合。
  (2)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检查生产过程中是否染色增重和掺杂掺假;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中药饮片;是否存在不按炮制规范或超出核准范围炮制,是否存在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改换包装标签销售。
  (3)中成药生产企业及制剂室:检查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工艺和处方生产;是否使用假冒伪劣中药材、中药材非药用部位和被污染或提取过的中药材生产药品;是否存在违法委托(接受委托)生产中药制剂、中药提取物。
  (4)检验设备和能力:检查生产单位是否按规定检验;检验记录是否真实、可追溯;在法定抽检中出现不合格品种以及在检验能力评估中结果不理想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原因调查和处置。
  二是流通环节:
  (1)城乡集贸市场:检查是否非法出售中药饮片;是否非法出售毒性中药材、野生动植物药材等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产品。
  (2)药品批发企业:检查购销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渠道是否合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存在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挂靠经营、走票经营等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分装中药饮片的行为;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是否合格。
  (3)药品零售企业:检查是否存在违法调剂中药配方、代煎中药等行为;中药饮片购销票据、装斗记录,核实购销数量中药饮片质量是否合格。
  (4)医疗机构:检查使用的中药饮片的购进渠道是否合法,票据索取、台帐记录、入库验收和储存养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中药饮片质量是否合格。
  (三)总结完善,务求实效(6月底前)。各县(市)区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于2015年6月26日前报市局药品市场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局要深刻认识当前药品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本次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人,健全责任追究制。为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市局将组成督导检查组对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县(市)区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集中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格按规定落实举报投诉奖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积极性,扩大社会监督层面,建立健全社会监督网络。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市)区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卫生、工商、城管等部门的沟通,做到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在监督检查、抽验等行政执法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普遍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四)积极探索,完善长效机制。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深入研究当前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机构信用评定管理,深入推进中药材供需对接工作,不断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长效工作机制。

 

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2016年济南市药品抽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4-27)
· 转发省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被撤销和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4-05)
· 关于印发2016年济南市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16-03-21)
· 关于对我市第三次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及处理意见的通报 (2015-10-29)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文章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