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食安办,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食品安全办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鲁食安办字﹝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济食安办发﹝2015﹞12号文件要求,尽快制定各单位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于6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市食安办邮箱。 联系人:吴秀峰,电话:66607623(传真) 邮箱:jnssabjdjc@sina.com
附件:山东省食品安全办等二十二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