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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2016年第二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情况通报
济食药监餐饮〔2016〕116号
信息来源: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 发布日期:2016-07-10 访问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社会事务局:

  按照2016年度济南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工作计划安排,620日—28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教育局采取“三不一直”和“双随机”的方式,联合对11个县(市)区局开展了济南市第二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飞行检查与督导检查。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从检查对象来看,此次“双查”从每个县(市)区随机抽查5家学校食堂,全市共抽查了55家,其中幼儿园食堂22家、小学食堂7家、中学食堂13家、大学食堂9家和中专高职食堂4家,基本涵盖了各种类型的学校食堂;

  从得分情况来看,幼儿园食堂平均得分85.2分,小学食堂平均得分89.1分,中学食堂平均得分84.6分,大学食堂平均得分78.5分,中专高职食堂平均得分76.8分;

  从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考核得分情况来看,90分以上(含90分)30家,80分以上(含80分)14家,70分以上(含70分)7家,60分以上(含60分)2家,60分以下2家。食品安全管理员现场考核成绩基本上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成绩成正相关。

  二、严格查摆问题,深剖问题根源

  “双查”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评分表》为尺度,逐条与检查现场实际情况比对,统一检查标准,严格查摆问题,避免徇私舞弊,力争客观反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际情况。

  (一)部门监管、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落实不到位5家,主要表现为量化分级未公示、量化分级评定等级与食品安全实际情况不符。

  2.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与考核工作落实不到位10家,主要表现为上级主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督促健全制度等相关文件材料不全、个别学校未见上级主管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学校考核的材料。

  (二)校方首负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3.校方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设立不到位5家,主要表现为未设立、无设立文件、不以学校主要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4.食品安全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29家,主要表现为自查次数少、自查无针对性不能发现实际存在的问题、自查后整改不及时。

  5.校务会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校主要负责人亲自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落实不到位28家,主要表现为未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检查、专题研究和亲自检查无针对性而不能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会议材料和检查记录不完善。

  (三)食堂经营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

  6.超出许可范围经营的1家,主要表现为违规加工凉菜。

  7.卫生有死角35家,主要表现为门窗不洁、地面积水多、灶台油腻、墙皮脱落、天花板有霉斑等。

  8.场所布局不合理的45家,主要表现为加工操作场所面积过小而未做功能区域划分、各功能间混用、食品加工处理流程不符合“生进熟出”单一流向而易交叉污染。

  9.备餐专用场所设置不规范的31家,主要表现为未设置备餐专用场所、场所不密闭、未配备必要设施设备、在备餐专用场所内加工制作食品、备餐场所不专用。

  10.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不规范的24家,主要表现为保洁设施数量不能满足需要、清洗水池混用、清洗消毒不彻底、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和工用具裸露放置。

  11.防鼠、防蝇及其他有害昆虫设施不到位的30家,主要表现为防蝇设施数量不足造成场所内苍蝇较多、对外出入口无挡鼠板、下水道地漏缺损。

  12.食品中心温度计使用不规范的7家,主要表现为未配备食品中心温度计、已配备但不能规范使用并记录。

  13.人员管理不到位的3家,主要表现为未及时健康查体或培训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符合要求。

  14.采购非本食堂加工的散装馅料的7家,主要表现为直接从外购买散装肉馅使用。

  15.食品及食品原料存放不规范的38家,主要表现为食品仓库条件差、食品和食品原料存放混乱、未隔墙离地、成品与半成品裸露放置、散装食品存放未标识。

  16.发现“三无”食品的1家,面粉无标签标识。

  17.食品添加剂管理不到位的16家,主要表现为未专人、专柜上锁管理、使用记录不规范、未严格控制使用量,个别单位根本未落实“五专两公开”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随意乱放,无人管理。

  18.索证索票不规范的31家,主要表现为索证索票资料不全(特别是初级农产品)、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不规范。

  19.食品留样不规范的 41家,主要表现为食品留样品种不全、量不足、留样时间不足48小时、留样容器和设备不能满足需要。

  20.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的13家,主要表现为应急处置预案内容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操作性不强,与实际情况不符。

  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第二季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查情况汇总表》。

  (四)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是监管部门日常监管与季度检查工作针对性不强,不能全面发现并解决实际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责任落实有待加强,监管仍有死角,不能督促学校食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监管工作需更进一步增强实效性;二是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与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未能很好地督促学校健全制度、完善设备,落实保障食品安全的相关措施,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有效考核;三是校方食品安全意识仍需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落到实处,人员管理不到位,部分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疏于管理,食品安全专题研究与自查工作流于形式,无针对性,食品安全首负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不能通过内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使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长期存在;四是部分食堂经营方的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不重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工操作不规范,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较低,承包经营的往往看重经济效益,而忽视食品安全。

  三、工作建议

  (一)强化培训,切实发挥内部自查作用。

  学校食堂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与水平,使其熟练掌握基本食品安全知识,时时、事事提高警惕,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特别是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严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不走过场,深入查摆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充分发挥内部自查工作的积极作用,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落实“回访”,确保检查工作见实效。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网格化监管,责任到人,在做好对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开展“回头查”,重点检查季度检查、飞行检查、督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指导整改到位,拒不整改的或长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切实发挥主管作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和考核,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支持学校食堂改善食品安全软硬件条件,积极督促学校食堂落实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

  (三)提前介入,通过提升服务促监管。

  暑假来临,鼓励学校借长假期间对食堂房屋场所、设施设备等进行改造提升。倡导校方积极与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争取监管部门的专业支持和主管部门的资金投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校方设计布局、规划流程、配置操作加工必备设施设备,从食堂建设初期入手,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奠定基础,更加有效地规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四)加大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和范围,有效发动社会监督,使广大师生与家长及时了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真实状况。畅通社会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反映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间接督促与推动学校食堂加快内部整改,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监管部门、学校上级主管部门和校方要积极向学生及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及家长的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和能力。

 

 

365娱乐游戏      济南市教育局   

20167月5日   

 

    附件20160629双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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