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企业:
现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注﹝2013﹞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填报已上市流通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在填表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于省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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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鲁食药监注﹝2013﹞30号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司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系统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注函〔2012〕254号)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应督促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及时登陆“药品说明书标签管理系统”( http://125.35.6.41/wan),在线填报所有生产且上市流通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提供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该企业承担。
二、各市局应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说明书和标签信息的在线填报工作。凡申请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备案事项,除按原有申报程序执行外,还应同时填报“药品说明书标签管理系统”。
三、对获取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系统“注册验证码”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可与省局信息中心联系。在数据填报工作中遇到问题,可与省局注册处或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孙代家(信息中心) 0531-88562385
武海军(药品注册处)0531-88562042
2013年2月4日
附件:食药监注函【2012】254号.doc
/art2013221 .html